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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17年艺考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体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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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八、录取

(一)我校录取工作是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整个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2017年云南省艺术、体育类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生”考生必须达到2017年云南省高职招收“三校生”艺术、体育类本科控制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对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和对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毕业证书

舞蹈学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学生完成学业后,按《昆明学院学生学习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昆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昆明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昆明学院招办电话:0871—65098085、65098083

体育学院电话:0871—65098230

邮 编:650214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k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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