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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五、录取

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江苏省书法学专业、山东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陕西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7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照语文与外语单科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毕业与就业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就业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七、收费标准

2017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省物价局规定为200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

按当年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招生专业、计划数和录取规则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八、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草滩生态产业园 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学院招办:029-86652008 / 86652009 / 86654990 / 86652007(传真)

学院官网:http://www.xjtucc.cn(公网) http://www.xjtucc.edu.cn(教育网)

学院招生网:http://zhaoban.xjtucc.cn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xjtuc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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