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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康学院艺考招生简章(含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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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五、专业课考试科目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①素描。②色彩。

2.音乐学专业:①主项,②乐理。

主项分声乐、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参加主项考试。其中声乐主考项:演唱声乐作品1-2首,器乐主考项:演奏器乐曲1-2首,可加试一首。

六、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为:

①组织校考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承认省联考成绩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联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

邮政编码:725000

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

校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a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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