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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艺考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三、专业考试科目内容

专业

考试内容

录取原则

考试时间

美术学

  1. 素描:人物头像默写(300分)

  2. 色彩(限水彩或水粉):静物默写(300分)

综合分=(文化成绩+校考专业成绩)x50%

每项考试科目均为3小时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四、录取原则

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应达到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总分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5:5的比例相加而得。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备注:我校录取不限制小分,不限制文化课单科成绩,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四个专业可兼报(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专业录取遵循我校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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