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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考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5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数x60%+高考文化分数x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的美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2364 (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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