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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

编辑:sx_haody

2015-03-05

在闽艺术类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福建省继续在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现将2015福建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通知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置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和本科B批三个批次。各批次院校专业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经教育部批准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本科A批院校及专业。文史、理工类在我省招生各专业全部安排在本科一批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三)本科B批院校及专业。除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之外的其他招生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各招生院校应按照我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情况编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二、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每个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各批次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设置常规志愿,不设置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10个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高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二)本科A批和B批设置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本科A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2个专业志愿;本科B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投档时实行“一档多投”,即将符合投档条件的同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专业录取规则,在所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退档意见,并将排序名单和退档意见提交我院审核。经我院审核后,计算机系统根据考生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或不录取。

(二)本科提前批只实行常规志愿录取。本科A批和B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

本科A批不进行降分录取。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院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我院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线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其他各类招生院校专业投档考生的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校考成绩的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须获得专业校考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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