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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美术学院艺术造型类专业考试大纲

编辑:

2016-12-06

(三)考试科目三:命题人物组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

① 8开试卷纸;

② 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

② 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况能力;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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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艺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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