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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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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9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队。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加50分(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后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按加分后综合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其他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5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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