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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编辑:sx_haody

2014-11-27

编辑老师分享了2015黑龙江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其中包含考试内容、评分标准、考试要求,供参考!

一、考试内容

1.朗读:根据指定材料进行朗读(三分钟以内)。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基本的声音条件,是否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语音基础,是否具有基本的朗读能力。(100分)

2.演讲:根据所给材料进行演讲(3分钟以内)。考察学生对语言的综合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问题的分析能力。(100分)

3.主持:根据所给材料进行主持(3分钟以内),考察考生的叙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朗读(100分)

A.吐字发音准确、清晰、明亮、圆润。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朗读的表达技巧;语气变换、通篇节奏正确。朗读稿件的基调准确。(90-100)

B.普通话语音准确无误,吐字发音清晰、明亮。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如:语句中正确的停顿、连接和基本正确的词语重音等。朗读稿件的基调(稿件总体声调的高低、强弱、快慢)基本正确,流畅朗读稿件。(80-90)

C.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基本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无明显错误,较为流畅朗读稿件。(70-80)

D.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但有2处以下语音错误;能够基本流畅朗读稿件。(70-80)

E.能使用标准普通话朗读稿件,语音错误3个以上;不能连贯和流畅地朗读稿件。(60以下)

2.演讲(100分)

A.表达流畅,观点具有独创性。结合所给材料适当联系实际,论述方法多样,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强。(90-100)

B.观点清晰明确,能围绕所给材料展开议论。具有较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述方式,语言基本流畅。(80-90)

C.能够理解所给材料,提出自己的观点。表述具有一定的逻辑层次,语言表现力一般。(70-80)

D.未能理解材料,观点模糊或较为偏激。表述混乱,没有基本的开篇与结尾。(60-70)

E.只言片语,逻辑混乱,未能完成考试。(60以下)

注意:考生的表述应该在3分钟内完成,过长(超出3分钟)和过短(40秒以内)应酌情扣分降等。

标签:播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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