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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编辑:sx_haody

2016-04-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天津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精品学习网小编带来了2016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供报考!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天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天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16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天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含基本信息、中学成绩、个人自述、志愿信息、获奖记录等,须所在中学校长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成绩单(含年级排名):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3.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

4.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并盖章);

6.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其中农村户籍证明资料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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