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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2013-11-22

 【摘要】:多了解一些高考资讯,对于高三的学生和家长来讲非常重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一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自实施自主招生制度以来,北京大学紧密围绕国家战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立足人才培养目标,招收了一大批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认真总结过去四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大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2014年北京大学将继续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以下简称“实名推荐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特长异禀者,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可适当放宽标准)的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人数

获得北京大学“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可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

三、实施程序

1、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交《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中学申请表》。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学的办学特色、生源质量和以往推荐学生在北大表现情况等因素,对提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制”的资质。未能通过评审的中学,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制”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制”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

2、获得北京大学“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和校长,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北京大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高中毕业生。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所具有的资质将自动延续。

3、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4、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须在本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实名推荐制”的实施方案、推荐名额、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内容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

5、中学须在本校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对取得“实名推荐制”的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6、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

7、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中学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及时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8、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格。

9、北京大学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将获得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复试资格,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结合报名资料初步审核评价结果,进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认定。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微博)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并在专业录取过程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0、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将在中学资格审核、学生考核等环节中适当照顾农村偏远地区生源,助力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11、北京大学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遴选程序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