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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秋季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118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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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91.如何填报军事、公安类院校?被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后能否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军事、公安类院校招生中对考生的年龄有限制,有的对性别有限制,还有的要求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务必看清楚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须在五月份的高考志愿表提前录取批中的军事院校一栏中填写在沪招生的此类院校。

按招生政策规定,被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如未被军事、公安类院校录取的,将按其所填的其他批次志愿顺序参加后续录取。

92.什么是国防生?如何报考国防生?

国防生是军队根据生长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的地方大学生。国防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另一类是从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招收的。两类国防生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学习内容一致。2007年起,国防生全部列入提前批招生。

凡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部队工作;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高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都可报考。

国防生的政审、军检与军校生相同。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选培办协助。国防生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投档分数线。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订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有关规定处理。

93.军校生与国防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身份待遇不同。军校学员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按照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在校期间可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

(2)学习环境不同。军校生只能在军校学习,而国防生可在录取自己的高校(包括北大、清华等)学习。

(3)体检要求不同。国防生身体条件符合军校非指挥类招生体检要求即可,视力要求也比军校生适当降低一些。

(4)管理方式不同。军校生接受完整的军政训练,由军校直接管理;而国防生仅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94.军事院校(招收国防生专业)政审、军检如何进行?

军事院校(招收国防生专业)政治考核(简称政审)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考生可从“上海招考热线”下载或到区县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区县人民武装部。

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在高考总分公布后进行,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市教育考试院将在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 / www.shmeea.com.cn)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届时请相关考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具体体检要求见《2016年上海高考指南》“高考体检”篇。

95.公安类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如何进行?

根据《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1)面试与体能测试一般在高考总分公布后进行。

(2)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公安类院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3)面试、体能测试依照办法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

(4)凡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类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5)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96.如未参加体检、面试,能否被军事院校录取?

不参加相应的体检、面试,不能被军事院校录取。

97.什么是“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本科院校的比例,从2014年起,实施普通高校招生市属高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在本科提前批、艺体批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次录取之前,设置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本批次设置4个非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填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填报志愿前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区县招办须在填报志愿期间进一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须取消其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资格。

符合“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资格且愿意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可按规定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同时填报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总分不低本科控制线,方具备投档录取资格。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招生院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投档方式与提前批投档方式相同),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批次录取。

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8所市属普通高校参加“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招生计划详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九、特殊类型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及其他

98.什么是特殊类型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特殊类型招生包括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以及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和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等。

99.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2016年均安排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相关类型志愿。

只有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才可填报特殊类型招生,相关考生须于6月28日至30日填报特殊类型志愿,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所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入选资格考生应根据与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获得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批次投档录取。

具体填报要求和录取进程请相关考生自高考成绩公布后关注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100.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高校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

2016年,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均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3月,试点高校陆续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材料。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试点高校在高考出分前按公布日程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市、自治区)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有资格在全国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7所,另有上海大学等13所高校只在本省(市、自治区)进行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上海入选考生名单须在试点高校、“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等进行公示。

参加2016年全国范围内自主招生的上海高校有: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只在本市进行自主招生。

101.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

为探索与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201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共9所高校在沪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102.综合评价录取和特殊类型招生是否影响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这部分考生不占用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计划。

103.如何报考香港地区高校?

经教育部同意,2016年,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2所香港地区高校在北京、上海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自费生。

参加当年6月高考的上海市考生均可报考上述香港地区高校。其中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本科提前批次统一录取,有意报考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按规定的批次、代码填报即可。

其他高校的报名和录取事宜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考生如欲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其他高校,可直接在相应学校的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并缴纳报名费(既可单报也可兼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向这些香港地区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分数。香港高校再通过测试、面试后进行录取。填报香港地区高校的考生也可同时填报内地高校及澳门地区高校(既可单报也可兼报)。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其它内地高校不再录取。

104.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规定,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学生,凭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书、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手续。

学生赴香港高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及遇到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学生在香港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安排工作;获得香港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105.考生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后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吗?

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纳入提前批招生外,还有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珠海学院等香港高校为自主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这些香港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统一考试。招生高校自主接受学生报名,有些高校还要进行测试、面试,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凡被这些香港高校录取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内地高校不再录取。

106.如何报考澳门地区高校?

经教育部同意,2016年,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和澳门城市大学6所澳门地区高校在北京、上海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自费生。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招生学校实行单独接受考生报名的方式,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澳门地区高校(6所高校可单报也可兼报),也可同时填报内地高校和香港高校。考生如收到内地或几所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可选择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107.被澳门地区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规定,凡被澳门高校录取的学生,凭澳门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手续。学生赴澳门高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在澳门学习期间,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学生在澳门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安排工作;获得澳门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澳门地区6所高校在沪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一般在5月至7月初,具体时间由学校公布。

十、2016年考生集中关心的问题

108.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1)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合并(详见第109问)

(2)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必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申请(详见第110、111问)

(3)扩大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范围(详见第113问)

109.一本、二本合并主要带来哪些变化?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规定:改进录取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规定: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2016年起,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合并。

(1)一本、二本合并后,原有的一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一本征求志愿自然终止。调整后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本科普通批次实施的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等),其政策内涵及操作方式和原有的二本批次相同。

(2)本科普通批可填报10个平行院校志愿,相比往年分一本、二本两个批次,在填报本科志愿的数量上并未减少。与往年一样,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填报院校志愿,注意适当拉开落差,切实做到“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尤其是要做好志愿保底工作。

(3)一本、二本合并为本科普通批,本科提前批、本科艺体批的设置不变。

110.“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文件规定,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自招线”),“自招线”根据往年一本平均录取率划定,将与本科批次控制线在6月23日左右同时公布。

“自招线”将应用于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特殊类型招生(含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其他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以及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111.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有何变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特殊类型招生包括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以及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和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等。

今年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与往年有所不同。6月28日至30日,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所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及1个“愿否走读”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应根据与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没有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不得填报该招生志愿表。

112.上海考生如何报考自主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有资格在全国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77所,另有上海大学等13所高校只在本省(市、自治区)进行自主招生,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2016年自主招生专题。

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名单须在试点高校、“上海招考热线”、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

3月,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材料。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在高考出分前按公布日程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6月28日至30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与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一起填报特殊类型志愿,7月,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

11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有何变化?如何填报及投档录取?

201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共9所高校在沪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简称“综合评价录取”),其中,理科招生单位为11个(复旦大学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作为2个独立的招生单位)。

(1)4月,各试点高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陆续在高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有意向的考生可依照各校《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出申请。各试点高校要审核确认考生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获“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资格的考生名单。建议考生依据自己兴趣选择高校,不限一所。

(2)获得入围资格的相关考生仍应参加5月份的本科志愿正常填报,若未能被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录取,还可继续参加5月份自己所填报志愿的录取。

(3)6月7日、8日,相关考生须参加高考。

(4)6月23日左右高考成绩及“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公布后,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最多2所平行志愿院校,但考生只能被投档到一所院校。考生不能填报未获入围资格的高校。

(5)招生高校将根据《招生章程》确定投档比例(不超过1:1.5),考生须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测。

(6)高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占60%,学校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其后的特殊录取类型录取或其他本科录取(5月份已填报志愿)。

114.艺体类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有何变化?

2016年艺体类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与去年没有变化,本科艺体批院校(专业)分为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艺体批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115.今年外省市高校的加分投档、降分投档如何进行?

由于今年本市高招录取合并一本、二本批次,因此原有一本加分投档、降分投档自然终止,今年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档、降分投档,其政策内涵及操作办法与原有的二本加分投档、降分投档相同。

高职(专科)普通批加分投档政策延续不变,高职(专科)仍无降分投档。

116.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有几种?分别何时填报?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有6种,志愿表内容及填报时间如下:

时间

填报志愿表

5月20日至25日

①本科普通批、本科提前批、本科艺体批志愿表

②零志愿(清华、北大)批次志愿表

③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表

6月24日至26日

④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志愿表

6月28日至30日

⑤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表

8月2日至4日

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表

具体填报办法及志愿表(样表)详见《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

特别提醒考生:

(1)除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志愿表①,成绩优秀者应同时填报志愿表②;

(2)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均可以填报⑥;

(3)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才可以填报③④⑤;

(4)志愿表填报的时间顺序不同于录取顺序(录取先后顺序见117问);

(5)考生应尽可能填满全部可填志愿,不要轻易减少自己的录取机会。

117.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顺序如何设置?

按照录取先后,2016年上海高招录取批次顺序设置如下:

(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

(2)零志愿批(清华、北大的特殊类型招生也在本批次投档录取,含清华“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北大“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及两校其他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 );

(3)本科提前批、本科艺体批(包括艺体类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5)特殊类型招生(不含清华、北大的特殊类型招生);

(6)本科普通批;

(7)全部高职(专科)批,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具体时间安排请以高考成绩发布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公布为准。

118. 2016届考生若要参加2017年高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16届考生若选择参加2017年高考,则考试科目要按照“3+3”的模式进行,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六门选考科目中选择三门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的统一考试,其中数学不分文理、外语可以参加两次考试。根据已有的信息(具体安排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文件为准),对2016届考生主要有:

(1)2017年1月,可以参加第一次的外语考试。

(2)2017年4月,可以在六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选考三门科目。若已获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成绩(D以上等第,包含D),则可直接报考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3)2017年5月,参加三门选考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所参加三门等级性考试的科目须已获得合格成绩或相应等第。

(4)2017年6月,参加语、数、外三门科目的统一高考。若已参加过2017年1月第一次外语考试,也可只考语文、数学两门科目。

2016年上海秋季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100问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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