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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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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二)本校不实行级差分。

(三)同分处理原则 1.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艺术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中外合作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1. 本科专业: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2. 专科专业: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招办:021-54252879(直线+传真) 64870020*1124(分机)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室:021-67105467(直线)

十五、网址www.sbs.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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