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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4年高校招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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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要求,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进行。严禁将《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0日前,各市征兵办统一将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

(五)面试

体格检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7月3日前,派3名干部到省征兵办报到,商定考生面试事宜。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分编3个考评组(每组由三方各1人组成,以部队为主),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附件),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合格考生进行面试,省征兵办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各考评组要及时将面试结论通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

(六)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专科段进行,执行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和后续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时,从其他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且愿意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中补充。

7月10日,省征兵办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5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七)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检、政审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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