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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编辑:sx_weizc

2017-04-11

为确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6.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馆藏图书81.13万册。在职教职工7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21人。现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与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管理系、师范教育与艺术系、医学技术与护理系8个系,18个研究院所,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现有招生专业39个,建有201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2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0455人。

第九条 办学特色:坚持“服务莱芜、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及“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条 办学成就:学院建有8个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学团队,29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4个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劳动模范2人、山东省优秀发明人2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个人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5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人。荣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各类奖项521项。

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34项;省级特等奖5项、一等奖98项、二等奖142项。自建校以来共为社会输送各类技能型人才2万多人,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第十一条 荣誉称号:学院先后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学院”、“全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15年12月,学院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成为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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