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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2017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编辑:sx_weizc

2017-02-20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2017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对2017年山东省春季高考进行了细则规定。技能部分考试将于3月6日开始考试,知识部分将会在5月13日开始考试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含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农林果蔬、畜牧养殖、采矿技术、土建、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化工、服装、汽车、信息技术、医药、护理、财经、商贸、烹饪、旅游服务、文秘服务、学前教育共19个专业类别,考生任选其一报考。

招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由省教育厅根据生源情况、高校办学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往年招生计划安排下达。招生院校在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专业类别考生报考情况,对部分热门专业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优先予以考虑。

二、报名与体检

(一)报名。春季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113号)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加大各类考生学籍学历审查力度,防范和打击非法异地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将工作关口前移,细化各项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二)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应对其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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