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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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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4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须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布的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87091408 87091409

3、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类)名称

1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

2

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

3

动物科学

4

水产养殖学

5

草业科学

6

动物医学

7

植物保护

8

园艺

9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10

园林

11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1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13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1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15

资源环境科学

16

电子信息工程

1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9

软件工程

20

电子商务

21

信息与计算科学

22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23

应用化学

24

制药工程

25

林业工程类(含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26

机械类(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27

水利类(含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8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土地资源管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院校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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