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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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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第五章 招生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学院的英语、日语(零起点)专业招英语考生;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日语考生;俄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经济管理学院的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科学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产品设计、朝鲜语、德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护理学、建筑学、英语专业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在珲春校区办学的旅游英语(专科)专业、商务日语(专科)专业、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延边大学各专业不限性别。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组织身体健康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专业、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科学技术学院的产品设计、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通信工程专业招收朝鲜族考生或朝鲜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按120%,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20%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即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浙江省、上海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

7、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文化课成绩同分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再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50%(专业成绩同分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8、艺术类专业:吉林省美术类按照吉林省招生办组织的联考成绩录取,其他艺术类考生均须通过延边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吉林省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9、对口招生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延边大学专业考试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择优录取。

11、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延边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12、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13、大类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为73个,其中27个专业按照11个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分流。具体如下:

(1)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2)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3)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

(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6)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

(7)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8)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9)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10)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11)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b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联系电话:0433-2732477

联系人:招生办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延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6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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