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院校库 > 重庆大学

2017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

2017-06-12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十九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文理科各专业4000-6250元/年之间,其中:英(日/德)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6875元/年;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625元/年,3、4年级15000元/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11500元/年;舞蹈、音乐专业13225元/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5000元/年;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学费共计约6万美元(前四年学费:重庆大学15500元/年,辛辛那提大学6000美元/年,第五年:辛辛那提大学约2.6万美元)。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学生公寓每人12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

第七章 招生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示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微信公众号:cqdx19291012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_Admissio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17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标签:重庆大学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