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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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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六、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北京交通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北京交通大学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在本校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八、本简章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中学填写部分).doc

附件二: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专业简介

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院校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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