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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章程已公布

2017-03-10

第六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ccvc.com)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3月14日24:00前。

第十九条 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长业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领取准考证。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所有考生都需参加文化考试,普高类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

第二十五条 文化考试

1、考核对象: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合卷考试,总分300分。

6、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评卷。

第二十六条 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对象:普高类考生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普高类考生主要进行表达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第二十七条 技能测试

1、考核对象:中职类考生

2、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对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

3、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第二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第二十九条 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3月24日(周五)

8:30-17:00

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月25日(周六)

9:00-11:30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13:00-17:30

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