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青海高考 > 青海高考资讯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单独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4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施。

1.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录取分数线由我院划定,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分类,按照文化课基础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就业网公示(2017年3月29—2017年3月31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www.qhwszy.edu.cn进入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8458583查询。

4.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7年4月3—4日到学院学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2017年8月底前发放。(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几点说明

1、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青海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订单免费培养医学生、乡村医生入学后与定向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学院签订三方协议。

4、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5、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458583(兼传真)

地  址: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邮  编: 810000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单独招生简章的内容就是这些,更多大纲内容请持续关注青海高考资讯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