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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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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①.阅档。6月25日至6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公安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按照不低于招收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即入围考生名单)。

②.网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6月26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相应信息发布平台陆续发布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的入围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下同)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守。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安院校录取资格。

③.报考新疆警察学院意向的考生统一于6月28日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警体馆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意向的考生于6月28日至7月3日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警体馆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在“普通高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栏内查询本人具体面试、体能测试时间。

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材料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面试及体能测试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人员按照《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认真组织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测试结束后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果要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者要说明不合格原因。

④.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会同各公安现役院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政审材料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在现场招生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分组进行。面试结果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对于不合格者要说明其不合格原因。

⑤.公安现役院校军检。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在政审和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军检,军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与体检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接到军检通知的考生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及招生院校工作人员现场编组,然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体检工作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填报具体院校志愿阶段(7月6日)。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按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填报具体院校志愿。

5.组织录取阶段(7月7日至9日)。

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院校志愿,各公安院校按招生计划数进行网上录取。自治区公安厅配合做好相关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等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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