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民航招飞

关于做好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四川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7-10-14

四、招飞程序

1.2017年起将正式启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飞系统)。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121.43.111.199),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 “有效招飞志愿”。不是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将视为无效志愿,该校将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0月15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高考当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时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2)。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应于2017年6月底前,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有招飞体检医院签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划定的2017年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被空军招飞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民航招飞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该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六、工作要求

民航招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办公室应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要有领导主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3)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推荐工作,特别是征对今年招飞工作的新变化,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和各级招办应加强对招飞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飞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将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邮政编码:618307,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8-5182078、5182049、5190570(传真)。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

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公布

2017年度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报考自荐标准

关于做好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四川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些,希望考生可以认真查看。

标签:民航招飞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