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西高考 > 江西高考资讯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

编辑:

2017-04-19

四、招生计划

1、计划编制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按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执行。省属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计划编制工作。

2、计划公布

国家专项为本科批次,按执行一本分数线院校和执行二本分数线院校分列公布。

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均列入一本批次录取,计划单列,招生高校在一本批次单设代码。

五、投档录取原则

1、国家专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6所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2、高校专项:参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3、苏区专项、地方专项不单设批次,招生高校单设代码,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一本院校志愿数(含统招、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增加为10个。投档时,按照考生所报一本批次的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高校代码的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4、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计划,执行统一降分政策投档。

六、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要深入中学,面向考生和家长,重点宣传实施专项计划的意义、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鼓励实施区域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七、举报受理办法

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普招处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由高校取消考生学籍。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附件一:赣招委字〔2017〕12号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doc.doc

附件二:江西省最新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xls.zip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