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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2017-02-10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江西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省实际,现制定《2017江西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一、高职单招原则

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牵头作出规划,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高职单招院校

经省教育厅批准2017年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具体名单见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告)。

三、高职单招对象

已经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四、高职单招方案

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要求,特别是针对高职单招规模及专业的明确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2月24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方案以及网上报名入口网址报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汇总并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