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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7年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编辑:sx_weizc

2017-04-07

黑龙江2017年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由公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为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了黑龙江2017年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一、报名、体检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黑龙江省的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在省外就读的应届中职毕业生;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黑龙江省就读,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已报考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报名及确认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4月10-17日

(2)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7年4月1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

(1)黑龙江省户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集体网上预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黑龙江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出具证明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盖章)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报名;

(4)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对口升学报名。

6、报考费。考生须缴纳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及技能操作测试费。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50元,收费标准按照(黑价联字〔2009〕8号)文件执行,由受理报名确认的市(行署)、县(区)招考办收取;技能操作测试费300元,收费标准按照(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执行,由设置考点的高职院校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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