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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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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录取规则:

1、参加单招的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文化成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方法按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满分36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9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单招的对口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录取时按文化考试(满分360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90分)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单科成绩均相同,则按各联考类中考生的排序成绩依次录取。

4、缺考处理: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计。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和学考成绩折算者除外)和职业技能考试(免试和使用对口专业成绩者除外)有一项缺考者不予录取。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3至17日向我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院负责资格审查并完成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费标准:各专业为5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500元/年、8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联系电话:0312 —5917288;5917388;5913199

QQ:2654241890;297656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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