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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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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2

以人为本 争创一流

学院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8000万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考生类别学制学费标准(元/年)

1园林技术中职三年5000

2工程测量技术中职三年5000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职三年5000

4物联网应用技术中职三年5000

5电子商务中职三年5000

报名对象、报名时间

1、凡符合我省高考报考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往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先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考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30日。

2、已完成2016年技能高考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单招,请登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nec.cn/zb)进行单独招生报名确认。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10日。

3、报名费:200元/人。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参加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中下旬(星期六)上午8:00开始;

考试地点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内,位于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届时会有公布)

录取办法、录取时间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2、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录取专业由学院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根据学院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4、已经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及录取。

5、未录取的技能高考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技能高考。

6、录取时间按省招办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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