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湖北高考 > 湖北高考资讯

2016年湖北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

2016-06-30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邵声朗艺术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专业奖学金、“凤凰”艺术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招生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www.artstudent.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016年湖北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6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