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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方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3-14

七、录取办法

(一)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考生省级高水平运动员的武术专项统一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但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已经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本省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控制线。

八、监督机制

(1)北方民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2)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将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备案。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3)凡考生和推荐学校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我校对录取进校考生将组织专业复测,复测成绩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编:750021

部门: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体育学院0951-2067368

招生办公室0951-2066992

招生网站:http://zb.nun.edu.cn/

bfmdzs@n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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