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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编辑:

2017-10-13

五、录取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请考生在高水平运动队单独志愿填报,未单独设置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1、经公示无异议的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照教育部的相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经公示无异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体育特长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按照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分数执行),我校进行录取。

请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6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四川大学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反馈表》寄至四川大学(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体育学院,王老师收),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业选择:按照如下原则、专业范围内接受考生申请。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1)单招考生可申请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公共管理类、旅游管理类

(2)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除八年制、基地班和数学、物理要求高的专业外的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均可接受考生申请,考生须服从学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的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公布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且选考科目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3)达到二本线未达到一本线的统招考生可申请以下专业,考生须服从学校按照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情况最终确定的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公布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且选考科目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生物医学工程、法学、工商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工作、哲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法医学、建筑类、经济学类、历史学类、旅游管理类、英语、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药学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4、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七、其它

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指纹核对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招生信息在线网址:zs.scu.edu.cn/zhaosheng

专项测试咨询电话:13348807773(王老师) 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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