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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zhaoll

2014-04-03

 【摘要】精品学习网整理了2014高考相关资讯,供2014年的高考考生和家长参考,便于大家有序安排复习和考试。以下是“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一文,希望对你有助!

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4]9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稳步实施改革,促进公正公平;严肃考风考纪,构建良好秩序;深化阳光工程,推动优化服务。现就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确保高考平稳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考试安全是高等教育考试的头等要务。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站在讲政治的的高度,强化高考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对试卷保密、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杜绝考试失(泄)密的发生,杜绝群体性舞弊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全局的考务事故发生。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责任书》,分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杜绝任何渎职行为。

(二)强化制度建设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认真落实《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管理办法》和《试卷印刷、运送工作管理办法》,并根据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强化从试卷的印刷、运送、交接、保管以及施考、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强化试卷保密室的硬件建设,强化试卷保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强化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思路,用规范的操作、完善的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实现考试各环节的无缝对接和高考试卷的绝对安全。

(三)强化部门职责

普通高考是重要的政府行为。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7号),进一步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环节、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国家教育考试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严肃考风考纪,构建和谐考试环境

(一)严厉打击高科技舞弊行为

考风考纪事关高考的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的工作通知》(教学[2012]4号)、省招委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贩售作弊工具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1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方面的作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及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坚决查处高考违规行为

对高考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考生的各种违规事实将由省招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对招生考试中严重违规或严重破坏招生考试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由省招办向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其违规事实,并建议参照教育系统违规人员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坚持实行高考统一使用文具制度

为加强考风考纪的管理,我省今年继续坚持考生参加考试时不携带文具,使用统一购置的文具。文具的统一购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甘招办发[2011]77号)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执行,各级招生机构要加强对文具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收费,切实保证文具质量,杜绝和防范高科技作弊器材带入考场,严防考试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和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场管理,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的考试秩序,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目前,全省标准化考场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各级招委会要按照标准化考场建设的各项指标,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办法,配备专人加强标准化考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考试期间网上视频考场巡查力度,严查违纪舞弊行为。

(五)坚持和完善“双对调”监考制度

我省实行多年的普通高考市(州)辖区内县(市、区)“双对调”监考制度,是保证考风考纪及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双对调”由市级招生委员会在辖区内统一安排,各考区要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要求,加强监考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熟悉水平,结合标准化考场形成“人防+机防”的模式,使监考教师面对考场违规违纪行为时切实负起责任,敢管敢抓。

(六)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

省内高校要按照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严格在校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12号)要求,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加强在校大学生的管理,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对代考或参与考场内外勾结作弊的大学生,招生部门将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七)加强考试督查巡视的管理

各级招生委员会均要向辖区内派出督查巡视组,督查当地招委会对招生考试工作的安排,督查考点的建设与组考工作,督查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确保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一致,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建设规范有序,人员分工职责到岗。考试结束后,各级督查巡视组均要向派出机构书面汇报巡视情况,向督查巡视地区反馈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八)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

各县级招生办和中学要在考前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和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生守则》等材料,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践行诚信高考,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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