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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军队院校2015年在川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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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7

五、贫困考生补助

为体现社会公平、扶贫帮困,对我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上线贫困考生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费用由省军区政治部解决(补助标准另行通知)。具体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进入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军检名单、学籍所在地在四川省、参加了军检的贫困考生。

2、认定办法。贫困考生填写“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附件四),经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审查后,城镇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农村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

3、补助程序。考生在军检现场将“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交军分区(警备区)工作人员,经片区军检面试领导小组认定后,现场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经费先由各片区军分区(警备区)垫支,尔后由省军区统一划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该政策通知到有报考意愿的贫困考生,并教育考生实事求是申报,相关部门严格做好资格审查认定。对考生弄虚作假,或因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六、严格监督问责

1、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所属考生军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片区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成立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片区考生的军检工作;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主任担任军检工作责任人,并与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签订工作责任书,对片区军检工作负责。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驻地市(州)卫生主管部门,与承担军检任务的医院签订委托责任书,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要加强对军检现场的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绝对安全稳定。

2、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总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质量。主检医生要严格按标准检查规定项目,规范填写体格检查表,杜绝字迹不清、失实填写等行为。招生工作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监督管理。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各片区军检现场要设立由总部派遣工作人员、驻地市(州)招生办、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制度,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每天随机抽取5名家长代表进入军检现场,监督军检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设立监督举报和申述复议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200。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8—86686223。

四、严把投档条件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各招生院校严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严禁借故淘汰高分考生,严禁点招和违规调整招生计划。

1、投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科类和指挥、非指挥类,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2、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3、缺招录取。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4、退档程序。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一周内,省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各院校的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录取考生花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军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汇总并统一转递。

五、贫困考生补助

为体现社会公平、扶贫帮困,对我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上线贫困考生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费用由省军区政治部解决(补助标准另行通知)。具体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进入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军检名单、学籍所在地在四川省、参加了军检的贫困考生。

2、认定办法。贫困考生填写“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附件四),经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审查后,城镇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农村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

3、补助程序。考生在军检现场将“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交军分区(警备区)工作人员,经片区军检面试领导小组认定后,现场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经费先由各片区军分区(警备区)垫支,尔后由省军区统一划拨。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该政策通知到有报考意愿的贫困考生,并教育考生实事求是申报,相关部门严格做好资格审查认定。对考生弄虚作假,或因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六、严格监督问责

1、加强组织领导。军地各级招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紧密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所属考生军检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片区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要成立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片区考生的军检工作;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主任担任军检工作责任人,并与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签订工作责任书,对片区军检工作负责。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驻地市(州)卫生主管部门,与承担军检任务的医院签订委托责任书,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要加强对军检现场的管理,加强警戒警卫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绝对安全稳定。

2、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总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的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政治考核和军检面试质量。主检医生要严格按标准检查规定项目,规范填写体格检查表,杜绝字迹不清、失实填写等行为。招生工作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对新生入学复查复审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监督管理。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凡利用工作之便参加吃请、收受财物、营私舞弊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各片区军检现场要设立由总部派遣工作人员、驻地市(州)招生办、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要严格落实家长参与监督制度,片区军检工作领导小组每天随机抽取5名家长代表进入军检现场,监督军检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设立监督举报和申述复议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200。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8—86686223。


附件下载:

政治考核表 .doc

2015年军队和武警院校在川招收青年学生计划数量表.doc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川招收国防生计划数量表 .doc

贫困考生审查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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