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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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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招生办、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财务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领导组成。招生办主要负责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登分等工作;学工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宣传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网络维护等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www.sxhkxy.com/zs.asp

招生咨询电话: 0916-2385535,2385536,238553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高生)和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三校生),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时至7日17:00时,根据省教育厅给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已申请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于2018年3月8日至16日在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登陆“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片)、填报专业志愿、在线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也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来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现场办理)。考生来校考试时,需在《报名表(含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交学院招生办备案,同时对在线打印的《准考证》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的考核依据为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3月17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一)文化基础测试(简称笔试)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时。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笔试,笔试卷由示范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学院组织考试。笔试即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时长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二)综合测试(简称面试)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下午14:00—18:00时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为一张纸质试卷,总分200分,由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考察其个性思维品质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对“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察其职业兴趣取向及职业素质水平。

(三)考试地点

为方便考生, 2018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点除在学院本部设有考点外,经省招办批准,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还在周至县(周至县第一中学)、鄠邑区(鄠邑区第三中学)、秦都区(咸阳彩虹学校秦宝校区)、乾县(乾县第二中学)、临渭区(渭南市三贤中学)、富平县(富平县职业教育中心)、金台区(宝鸡市斗鸡中学)设有单独考试招生考点,考生可选择离家较近的考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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