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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7年本科职业技能测试公告

编辑:sx_weizc

2017-04-06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省2017年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报名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在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欲填报本科批次志愿的所有中职考生。

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具体详见《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闽教考〔2016〕25号)。该文件已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查阅。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率为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数的90%。

三、组织管理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类别在有关高校设置测试点并委托其具体实施。具体如下:

1、交通运输类和制造类测试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土建类测试点设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3、医药卫生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农林牧渔类测试点设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岭校区);

5、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测试点设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

四、时间安排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6日举行,各类别的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符合测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高职招考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于测试前到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办),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测试点要求参加测试,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入场参加测试时,除规定的与测试有关的证件、测试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随身听、IPAD等)一律不得带入测试场所。

3、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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