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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重庆高考农村贫困专项计划开展情况

编辑:sx_haody

2014-07-09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问题。今年,教育部继续扩大实施2014重庆高考农村贫困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重庆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该计划自2012年起实施,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山西、河南等10省区实施。

(一)招生对象。我市在丰都县、武隆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万州区和开县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中实施该专项计划。以上区县中的考生应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6年及以上学籍并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且符合当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在当地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

(二)招生高校。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高校。2014年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共计144所高校在我市进行此类专项计划的招生。

(三)招生规模。2014年,全国贫困专项计划招生规模由2013年的3万名扩大至5万名。今年全国144所高校,在我市投放此类招生专项计划2039名。

(四)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该专项计划采取单设批次、单报志愿、单独录取等政策。2014年新规定:自今年起,按此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二、首次实施“农村自主选拔录取计划”

该计划自2014年起首次实施,有关高校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制定相关报名、考核及录取实施办法。该专项计划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一)招生对象。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考生应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上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

(三)招生规模。各高校专门安排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的名额,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实施。

(四)优惠政策。获得此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高考,达到相应自主招生分数要求,可享受包括降分录取在内的优惠政策。

三、首次实施“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该专项计划自2014年起首次实施,主要由我市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市属高校承担。

(一)招生对象。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我市农村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高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7所市属高校在一本招生的专业。

(三)招生规模。今年上述7所市属高校在我市投放此类招生专项计划317名。

(四)优惠政策。有关高校单独切块安排该计划,执行一本分数线。如生源不足,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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