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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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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第五章 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可上网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17年4月7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2017年4月7日—13日可上网查询,经市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公示:2017年4月15日—4月21日

(五)确认录取: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4月17-18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确认卡(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十八条 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7年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

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其他考生需参加4月13日单招院校组织的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且达到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按文化素质测试加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总分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

(五)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卷面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

(六)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七)考生录取确认:4月17-18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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