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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4315)。

第二条 学院于2010年3月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设立,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办学条件:学院现有江北校区、长寿校区两个校区占地约63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7.23万平方,图书馆藏书23万册,拥有满足各专业实习实训的完善的校内实训基地,教育仪器设备2500余万元,教师近四百人。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邮政编码:400020。

长寿新校区:重庆市长寿区北部新区菩提东路2009号,邮政编码:401228。

第五条 学院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工科为主,文理兼容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学院简介: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一所始创于 1964 年,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占地 63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7.23万平方米,有江北校区、长寿校区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著名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 AAAA 景区长寿菩提山公园、长寿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

学院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近200 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 4 千余万元,实训场地 6 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拥有大型稳定校外实习基地 60 余个。

学院设有化学工程系、环境与质量检测系、机械与自动化工程系、制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继续教育学院 7 个二级院系及公共课教学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现有专兼职教师 400 余名,其中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1/3, 大部分教师拥有硕士以上学位, 70%以上专业教师是 “双师型”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手段先进,科研能力突出。

学院现开设有 25个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分专业与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本衔接”。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 “工学结合、 校企合作” , 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教学互动、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实用人才。近几年,学院学子在各类技能大赛中,9 次夺得团体一等奖、17 人获得个人全能冠军。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等众多行业大型、优质企业联合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与重庆长寿经济开发区建立“园校合作”关系,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在化工、医药、石油、建筑、交通、金融、轻工、机械、食品、旅游等行业中形成了广泛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 95% 以上 , 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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