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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6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国标代码:13967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重庆市合川区高校园区思源路15号

华岩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二、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71号)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合川和九龙坡华岩两个校区,总占地总面积1339亩,现有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8747.42万元;校图书馆藏各类图书、刊物、杂志等共计81万册;千兆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学校建有八个专业大类的12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21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214个。学校现有教职工741人,专任教师387人,其中高级职称19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39人,具有“双师型素质”教师329人。学校现开设49个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三、学校2016年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甘肃、湖北、吉林、内蒙古、河南、陕西、山西、安徽、广西、海南等省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4764名。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详见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时公布我校在各省市的招生信息)。

四、学校2016年招生科类为:普通高中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重庆市对口高职的机械加工类、汽车类、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土建类、艺术类、旅游类、会计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教育类。

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则及办法实施网上统一录取。

1、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学校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对于非第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无分数极差要求。

6、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在重庆市实行平行志愿的办法,即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其余省市按照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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