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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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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四、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 
1、资格初审
我校将成立保送生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保送生考核测试。初审合格名单将进行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
2、网上缴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初审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请打印《四川大学2017年保送生准考证》。
3、考核测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科目:综合面试
时间:2017年3月4日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资格认定及公示
我校根据考生考核测试的综合成绩、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的情况,确定我校保送生入选考生资格和认定专业,考生须服从学校的专业安排。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2017年保送生拟录取考生。
5、录取办法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五、监督机制 
1、我校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后续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本简章经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05563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标签:保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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