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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编辑:sx_bilj

2014-03-11

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高校。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

注:外语类保送生语种限定英语。

二、生源范围

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九省。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2日09:00至2014年1月2日09:00。报名者须通过“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按要求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申请表》。

注:所有报考我校保送生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大连考点参加测试,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否则保送生报名及考试成绩无效。

2、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内容要求。提供《申请表》(需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需加盖中学公章)、个人自述材料(要求手写并有考生签名);

“高中成绩单”须包括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单,若中学有全校排序的成绩单,则考生只需复印自己所在的一页并做标记。

(2)装订要求。所有申请材料需订成一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装订顺序:《申请表》、证书复印件(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高中成绩单、自述材料。

考生及家长请勿在邮寄的报名材料中夹带与章程中规定报名条件无关的证书复印件、光盘、照片、书籍等。

(3)邮寄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于2014年1月3日前寄到(以收到邮戳为准)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字样,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的接收情况。

特别提示:考生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最终提交的电子《申请表》与送交我校的纸质《申请表》内容一致、《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情况与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对应。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网络系统方面的问题,请致电报名网站上公布的咨询电话解决。

四、初选资格

1、考生必须是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

2、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3、考生可于2014年1月12日后通过“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五、测试安排及要求

我校保送生初选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面试。考生需通过报名网站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3日09:00至2014年1月20日09:00。

2、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前一周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详见报名系统通知。

3、“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安排:

标签:保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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