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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7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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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三、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分别由招生院校编制,省考试院将于6月中旬汇总后,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依据为考生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相关信息。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为考生资格复审的第一责任人,复审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要进行多级公示,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可信,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确保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五、志愿设置及填报时间

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和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的考生,应于6月26-27日期间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志愿填报点上网填报志愿。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设置4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自主招生志愿同批填报。

六、录取安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按照招生院校专项计划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

七、违纪处理

对在招生中的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深切关怀。省考试院提醒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珍惜机会,踊跃报考,并取得好成绩。

安徽2017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通知已经正式发布,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进行加分申请等工作,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的信息,就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安徽高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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