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与答案:公司解散的程序

2012-11-27 10:29:3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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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红光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现红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进行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甲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该法定期限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60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90日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解散的程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起45日内,有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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