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五章》考前冲刺练习题

2012-08-10 13:55:46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五章》考前冲刺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国内某商贸集团公司与韩国某投资公司拟合资兴建一座大型游乐场。双方在原先草签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4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中,中方拟出资160万美元,韩方拟出资40万美元。注册资金分期缴纳,第一期中方缴纳30万美元,韩方缴纳5万美元,双方均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

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另外,合营企业合同没有约定合营期限。

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3)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命是否符合规定?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3.2007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

(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以上是: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五章》考前冲刺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