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练习题: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2012-08-17 10:57:07 字体放大:  

2012年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已经结束,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3年1月起。精品学习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的课后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某公安分局对有打人行为的李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被害人杨某认为处罚太轻,以该公安分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改变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法院受理后,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应为( )。

A. 共同被告

B. 共同原告

C. 证人

D. 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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