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辅导:公司的分立

2012-08-31 16:46:57 字体放大:  

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将于10月23日开考,为了便于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频道,为考生准备了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复习重点,便于考生复习使用。下面请看正文:

公司的分立

1.公司分立的概念和形式

2.公司分立的程序

第一,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第二,订立合同,分割财产。

第三,实施债权人保护程序。公司分立,应当进行保护债权人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四,办理有关登记。

3.公司分立中的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