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础知识

2013-05-23 15:09:02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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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测查应考人员是否理解民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能对民事法律关系做初步分析,

能够依据民法基础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一、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主体

公民(自然人)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

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法人的概念,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联营。

三、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代理

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和代理的终止。

五、民事权利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人身权。

六、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七、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

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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