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审查通告

2011-10-10 10:34:28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站点为广大考生第一时间发布考试资讯。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一张。

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23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607室

联系电话:0351-4129477、0351-4660345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