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人

2013-09-09 11:32:46 字体放大: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广大参加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人”,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战提供有用的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考情分析】

考频:★★

2008年判断、2012年单选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2年)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答案】A

【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经过精品学习网的细心搜集和整理,关于“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人”的内容已经完整呈现给大家,小编祝愿各位考生经过学习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相关推荐: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法律关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串讲:劳动合同法